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
如夫妻离婚后,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,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;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,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。
|广州律师网|广州律师事务所|广州律师人身损害赔偿咨询|广州律师服务收费标准| 版权归属:杨卫律师网 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杨卫律师 粤ICP备0705325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