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
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,饲养人或管理人即使无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,但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,饲养人和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,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,应当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。如果第三人是谁难以查明或者第三人暂无赔偿能力的,则可以先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。
|广州律师网|广州律师事务所|广州律师人身损害赔偿咨询|广州律师服务收费标准| 版权归属:杨卫律师网 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杨卫律师 粤ICP备0705325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