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夫妻协议离婚,对财产和子女抚养权达成了一致意见,便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。后来一方后悔了,请问对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?
律师答复:在办理离婚登记,领取离婚证之后, 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。当事人如果对离婚协议反悔,求法院重新处理的。根据反悔的内容不同分以下几种情形: 1、反悔的内容是离婚。即双方或一方不愿离婚。离婚证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。对双方都有约束力。其婚姻关系已经依法解除。如果双方自愿复婚,应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。 2、反悔的内容是财产分割。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。双方离婚一年之内,就财产分割协议发生反悔的,人民法院应受理。查明签订协议进是否有欺诈,胁迫等情形。若有,则对原协议撤销或变更,并按当事人的请求,结合现行法律,做出新的判决。若没有,则驳回当事人的诉求。 3、反悔的内容是子女抚养。请求变更或撤销子女抚养协议的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审理后,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,胁迫等情形的,或者不存在变更抚养子女的正当理由的,则驳回诉请。
·什么叫做代位继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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