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时对共有房屋如何分割
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 (一)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 (二)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 (三)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。
·什么叫做代位继承
|杨卫律师网|广州律师事务所|广州律师离婚咨询|广州离婚律师收费标准| 版权归属:杨卫律师网 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杨卫律师 粤ICP备0705325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