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一位中国律师的任务,不仅仅是有效代表客户的利益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还要求律师们“维护国家稳定,保障经济发展,促进社会和谐”。
据《金融时报》报道,在上周新出台的规定中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要求律师在办理10人或10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时,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,同时“慎重”对待与境外组织和境外媒体的接触。
新规定突现群体性案件的政治敏感性。此类案件经常涉及对土地征用征收、房屋拆迁及环境污染不满的民众群体。新规定还将为政府官员的干预开辟了新途径,而且使未能表现出足够“社会责任感”的律师面临遭受惩罚的风险,因而,针对既定利益的诉讼成功难度有可能加大。
曾受理过多起敏感案件的律师浦志强表示:“这将使律师们不敢受理弱势群体的诉讼。”“普通老百姓也许会想:‘我干嘛要惹这种麻烦?’”
浦志强表示,“那些本该起诉的案件将不会起诉。”
长期以来,政府在公民的法律诉讼问题上一直很矛盾。一方面承认,要解决中国经济急速发展导致的弊端和社会关系紧张问题,有效的法律体系和公民诉讼是必不可少的。其结果是,公众诉诸法律的数量激增。但同时,政府官员仍担心自己的权威受到挑战。
但是,
让律师也来担纲“维护社会稳定”的重责,是否是执法主体的错位?当弱势群体找不到合法宣泄的路径时,否费导致社会管理成本的大幅提高,反而更不利于稳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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